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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家庭分户…… 你问我答(187)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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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清远发布”长期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栏目【你问我答】,梳理市民提出的问题,咨询相关部门和单位,为大家解惑答疑。

  家庭分户办理条件:家庭户户内成员因婚姻状况已变化、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已分割等需要分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分户登记。

  1.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件(例如居民身份证;也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例如“粤居码”等电子证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需由开发商办理首次登记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证到购房人名下。如该不动产已办理首次登记,开发商可根据以下资料规范组织后,与购房人共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

  购买了城乡居民医保,定点门诊是清城区东城医院,如果到市人医或市中医院就诊,能否作为备选门诊报销?

  目前该处路灯已恢复,下一步将加强督促职能部门和村委会对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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