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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解读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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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杭锦旗公安局发布了《杭锦旗公安局关于启动办理居住证的公告》,这就意味着,离开户口所在地到杭锦旗居住的公民,只要符合相应条件,手中就会增加一个证件——《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居住证》怎么办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和之前的《暂住证》有何区别?

  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在我旗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边防)派出所或者苏木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在这里详细解释了几个关键词: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私人用人单位等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之一的;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自有产权房屋、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申领《居住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居住证应由本人申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暂住证》主要侧重于对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而《居住证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用法定的形式固定下来,使流动人口的权利得到保障。

  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证》,按照《暂住证》上记载时间加上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领《居住证》。如果从未办理过《暂住证》,公安机关认定确有事实证明公民在现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之一的,按照规定办理《居住证》。

  答案是,只要还在有效期内,就有效!警方提醒,虽然暂住证不再发放,之前发放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而且暂住年限列入居住年限。

  目前持有暂住证且有效期较长的群众,可不必急于到派出所申请居住证,以免造成扎堆办理,带来不便。

  为了方便非杭锦旗户籍人员在杭锦旗办理驾驶证,经杭锦旗公安局与交管大队、车管所等单位对接,非杭锦旗户籍人员在杭锦旗办理驾驶证请到派出所申请开具居住登记凭证即可。

  居住证有效期是一年,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需要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日内,到居住地受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办理签注的,受理机构凭本人交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签注、变更、换领、补领申请表》,签注手续。

  《居住证》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统一制作,全区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一年。但目前样本还未最终确定,初步选定用PVC卡,上面除了有基本信息外,设计反复可擦写条。《居住证》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换领、补领则须缴纳工本费。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的,受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发放《居住证》。

  跨盟市及同一盟市跨市区与旗县需要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需满足当地条件重新申领《居住证》,说白了,只需要到当地公安机关修改即可。例如,在杭锦旗各苏木镇流动居住,锡尼镇住了半年,再搬到伊和乌素住,不用重新申领,但是到了其他市区如巴彦淖尔市或者其他旗县如达拉特旗,就得重新申领。因为涉及的服务便利有所不同。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7项便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7项便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换言之,就是《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市民待遇。这是为了更好地解决暂不具备落户条件或者不愿落户城镇的流动人口面临的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但是据公安机关预估,《居住证》实施后,不会出现扎堆办理现象,因为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管理工作,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由相关部门共同保障,具体的措施或办法,根据实际情况正在加紧的科学制定中。

  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规定,居住证持有人符合户籍制度中有关落户政策规定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规定,只要有自有产权住房(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申请落户。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下一步将修订集体户口管理办法,合理设立集体户口,方便符合落户条件但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登记户口的人员落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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